报告名称 |
沙河市千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二期采矿工程(-300m~-450m)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JHZP-[2013]第0035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沙河市高店铁矿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沙河市新城镇东郝庄村与店上村之间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范拥军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杨利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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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王洪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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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 |
魏丽花、王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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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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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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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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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沙河市千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二期采矿工程(-300m~-450m)设计生产铁矿石15×104t/a,服务年限为7年,采出矿石品位TFe38.24%,矿石回采率:85%,废石混入率:10%。矿石块度不大于350mm。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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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拟建项目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工艺流程顺畅;生产工艺成熟、先进;拟采用的防尘、防毒、防噪声等的防护设施或措施可行,拟建项目只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将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保证职业卫生资金的投入,加强职业卫生的防治管理,并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补充对策措施,预计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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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对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职业卫生管理提出如下措施建议:
(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根据施工规模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
(2)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项目经理部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施工活动。
(3)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培训和考核制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作业。
(4)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离岗后医学随访以及应急健康检查。项目结束时,项目经理部应将劳动者的健康监护档案移交给项目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应长期保管劳动者的健康监护资料。
(5)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在施工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6)项目经理部应向施工当地安监部门申报施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
(7)项目监理应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做好记录并存档。
(8)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对全体劳动者进行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合理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医疗急救设备、急救药品、通讯工具、交通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装备。施工现场应配备受过专业训练的急救员,配备急救箱、担架和其他急救用品,超过200人的施工工地应配备急救室。 应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援援助。
(9)辅助设施
办公区、生活区与施工区域应当分开布置,并应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或附近应当设置清洁饮用水供应设施;施工现场或附近应当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就餐场所、更衣室、浴室、厕所、盥洗设施,并保证这些设施处于完好状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置男女卫生间、盥洗设施,设置清洁饮用水、防暑降温、防潮设施;施工现场、辅助用室和宿舍应采用合适的照明器具,合理配置光源;生活用水、废弃物应当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填埋。
(10)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议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建议如下。
1)采用湿式作业:如凿岩作业采用湿式凿岩;喷射混凝土采用湿喷;钻孔采用湿式钻孔;场地平整时,配备洒水车,定时喷水作业;拆除作业时采用湿法作业拆除;
2)设置局部防尘设施和净化排放装置;
3)采取隔声、消声、隔振降噪等措施:如压缩空气排放管、内燃发动机废气排放管等安装消音器,机器运行时应关闭机盖(罩),相对固定的高噪声设施(如混凝土搅拌站)设置隔声控制室;
4)为作业人员配备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定期更换;
5)在盲井掘进和掘进独头巷道时应加强通风,并监测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含氧量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6)夏季作业时:应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降低劳动者的劳动强度,避开高温时段,采取轮流作业方式,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和休息时间。冬季作业时应做好防寒保暖措施: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置取暖室、休息室等。劳动者应当配备防寒服(手套、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沙河市千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
二期采矿工程(-300m~-450m)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沙河市千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于2015年5月22日在河北省工会大厦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沙河市千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二期采矿工程(-300m~-450m)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会议由沙河市高店铁矿副矿长马延虎主持,技术服务机构河北名华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少华、质量负责人梁永胜、技术人员王洪亮、周丽丽、刘燕敏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听取了沙河市千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铁矿与河北名华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的介绍。经过讨论和审议,专家组认为《报告》的格式、内容规范,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导则》的要求。报告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辨识,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报告针对类比企业调查情况,提出了比较合理有效的职业病预防措施。原则通过该预评价报告的评审。但评价单位应按照以下意见对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改,并经专家组长确认后,可呈报安监部门。
1.补充评价依据,补充建设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分析;
2.完善盲井施工、掘进、出矿、装运、溜井放矿等工程分析;
3.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细化凿岩、支护、溜井放矿、充填等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与暴露水平分析;
4.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补充完善防护设施的分析与评价;补充完善应急、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的分析评价;
5.完善提出的补充对策措施;
6.评审会上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专家组组长:赵清华
专家组成员:董占新、许文杰
2015年5月22日 |
审批部门 |
河北省安监局 |
审批时间 |
2015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