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高档日用陶瓷制品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MHZP-[2016]第075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县城工业园区北区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伟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林景伟 |
报告编制人 |
王洪亮、魏丽花、戚景斌 |
评价组成员 |
张明海、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金35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为:李聚论。公司位于河北省隆尧县县城工业园区北区,隶属隆尧县管辖。公司于2011年5月由河北燕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可研,2011年5月取得隆尧县发改局核发的备案证,备案证号为隆发改投资备字(2011)15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矽尘、白云石粉尘、石膏粉尘、一氧化碳、紫外辐射、电焊烟尘、二氧化氮、其他粉尘、高温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结论:
该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总体布局符合相应规范要求,所采用的工艺技术先进可靠,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工艺、设备等方面提出了相对合理可行的职业卫生防治对策措施,该项目拟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因此,我公司评价组认为:德尚河北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高档日用陶瓷制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下,建成投产后,预期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考虑,该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建议:
(1)切实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采用本报告提出的补充防护措施,并参照有关标准规范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避免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健康。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或应急救援设施应加强维护,不得擅自拆除、停止使用,保证其正常状态运行。
(2)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3)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高档日用陶瓷制品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1日在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有关专家(范胜华:邢矿集团金牛钾碱分公司,韩宏:邢台市专利中心,刘晓倩:邢台爱丽特化工有限公司)对《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高档日用陶瓷制品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评审,会议由河北德尚瓷业有限公司经理林景伟主持,技术服务机构河北名华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少华、技术人员张学伟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与河北名华职业危害检测有限公司的介绍并进行了认真评审,《报告》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了识别分析与评价。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专家组认为《报告》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经专家组组长确认签字后,技术性审查予以通过。
专家组组长:范胜华
专家组成员:韩宏、刘晓倩
2016年9月11日 |
审批部门 |
隆尧县安监局 |
审批时间 |
2016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