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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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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昌路石英砂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4-06 阅读:80次 |
报告名称 |
沙河市昌路石英砂厂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MHZP-[2016]第001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沙河市昌路石英砂厂 |
地理位置 |
沙河市下郑村,地理位置座标为:东经:114°26'14.9518",北纬36°54'53.52"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伟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庞建昌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戚景斌 |
评价组成员 |
周丽丽 |
项目简介 |
沙河市昌路石英砂厂成立于2011年3月,企业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隶属沙河市管辖,法人代表:庞建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该厂属于采矿业中的其他未列明非金属矿采选,行业代码为:B1099。该厂使用原料主要为:硅石,主要产品为石英砂,设计年生产石英砂12万吨,实际年生产8万吨,全年作业天数300天,达到设计能力的66.67%。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矽尘 |
评价结论 |
结论:
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的相关要求,项目组对该企业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用室、应急救援设施、建筑卫生学、职业卫生管理等进行分析评价,该公司存在8项不符合项 ,针对不符合项提出了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整改建议或要求,并与该厂交换了意见,共同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沙河市昌路石英砂厂对我公司提出的不符合项积极的进行了整改,并于 2016年4月反馈了现场整改情况,经项目组核实确认。 |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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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厂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该企业虽然对部分噪声源进行了隔离,但生产过程中破碎岗位和球磨岗位噪声仍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工人在巡检作业时必须严格佩戴防噪声耳塞,
破碎岗位存在的矽尘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针对超标作业点作业过程中及时喷水,避免破碎工巡查检过程中接触较多粉尘 ,破碎工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3)针对存在粉尘超标的破碎作业场所配备日常检测仪器和测试人员,检测粉尘浓度,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对除尘设备尽快调试,使其正常运行,减少输送和破碎过程中逸散较多粉尘。
(4)夏季极端最高温度42.7℃。作业人员存在高温作业环境,所以在夏季作业时必须采取综合防暑降温措施,及时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及时配备防暑药品。
(5)加强对防尘、防噪声设施的维护管理,对现有防护设备做好维护管理、保证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
(6)应急救援预案
该企业编制了高温中暑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辅助用室
破碎区卫生特征为3级,每班作业人数最多为1人,按规定设置1个淋浴器。
(8)职业卫生管理
每年及时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按计划对各类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普及噪声、粉尘的危害、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使职工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调整和改善劳动制度,减少职工作业时间,使其工作制度符合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国家规定要求。
按照国家规定,及时补充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每年定期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发现超标作业点,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每年委托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接害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并且要建立个人监护档案,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对新入岗职工、在岗职工、转岗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对患职业禁忌症的工人,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对分级为0级的作业场所(粉尘),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的一半,建议进行健康监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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