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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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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4-06 阅读:88次 |
报告名称 |
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MHZP-[2016]第012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邢台市宁晋县凤凰镇赵庄村南3公里处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凤国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江飞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戚景斌 |
评价组成员 |
周丽丽 |
项目简介 |
河北昊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1月,位于邢台市宁晋县凤凰镇赵庄村南3公里处,法人代表江飞。注册资本40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化工产品的技术研发;有机颜料、染料、染料中间体,制造、销售。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化学有害因素:盐酸、硫酸、二氧化氮、氢氧化钠、碳酸钠、萘、其他粉尘、煤尘、氧化钙、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电焊烟尘;
物理因素:工频电磁场、紫外辐射、高温、噪声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表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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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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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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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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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病防护设施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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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1项不合格 |
应急救援设施未设置清晰的标识。 |
7.职业健康监护 |
1项不合格 |
未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
8.个人防护用品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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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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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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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4项不合格 |
①职业卫生两个档案不完善;②职业卫生告知卡、警示标识不全面;③有毒物品使用现场未设置警示线;④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1项不合格 |
该公司未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13.职业卫生培训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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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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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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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价之前未进行过职业卫生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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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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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夏季极端最高温度42.2℃。存在反应釜、脱色釜、蒸汽管道等热源,所以在夏季作业时必须采取综合防暑降温措施。
(2)进一步做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如硫酸、二氧化氮的毒性、健康危害、规章制度、防护措施等。
(3)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档案。每年委托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害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且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对患职业禁忌症的工人,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场所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包括有害因素的种类、分布、性质、预防对策和防护、卫生标准等)。
(4) 警示标识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根据《高毒物品目录》,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的位置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
(5) 防护工程设施管理
该公司应当对防尘、防毒、防噪声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
(6)职业卫生管理
该公司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制定公司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应包括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并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该公司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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