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邢台市汽车改装工业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MHZP-[2016]第135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邢台市汽车改装工业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三思乡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伟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路士尊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戚景斌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邢台市汽车改装工业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市东外环路甲1号,总投资2000万,注册资金300万元,占地面积60亩,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隶属邢台市管辖。法定代表人为:路士尊。该公司始建于1988年2月,原辅材料为:钢材、汽车配件、油漆。主导产品半挂罐车车体,设计经济规模为:年产半挂罐车车体600辆。现时经济规模:年产半挂罐车车体300辆,全年作业天数250天。达到了设计能力的50%。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紫外辐射、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苯、甲苯、二甲苯、电焊烟尘、其他粉尘、砂轮磨尘。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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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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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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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下料工、电焊工、二保焊工、事故车维修车间维修工岗位噪声8小时等效声级不符合相关规定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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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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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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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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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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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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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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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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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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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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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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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该公司虽然对部分噪声源进行了隔离,但工人在这些场所进行巡检或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佩戴耳塞。
(2)进一步做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组织接害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4)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档案。每年委托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职工所接触到的职业危害进行全面的体检。并且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对患职业禁忌症的工人,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5)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制定公司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应包括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并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当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和评价。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7)企业应定期检查厂区范围内的所有告知卡、警告标识和指令标识,如发现有破损、脱落、褪色和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相关规定进行修整更换。
(8)企业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有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只针对现有生产状况,若因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