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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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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天之源牧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4-06 阅读:116次 |
报告名称 |
河北天之源牧业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MHZP-[2016]第105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天之源牧业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清河县挥公大道南、福特路西侧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明海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焦荣祥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戚景斌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河北天之源牧业有限公司位于清河县挥公大道南、福特路西侧,成立于2010年。公司注册资金伍仟万元,法人:焦荣祥,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隶属清河县管辖。该公司饲料加工原辅材料为:玉米、豆粕、米糠、磷酸氢钙、面粉、赖氨酸、蛋氨酸、食盐、胆碱、苏氨酸、油脂;屠宰加工原辅材料为:肉鸭、液氨等,主导产品饲料和分割的鸭肉。设计能力为:饲料12万吨,屠宰加工鸭肉2000万只;现生产规模为年产饲料6万吨,屠宰加工鸭肉1800万只。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
氨、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皮毛粉尘、谷物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噪声、紫外辐射、工频电场。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见表6.3-4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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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不符合 |
没有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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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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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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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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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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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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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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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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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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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对锅炉房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加强运行维护和检修,保证正常运行。
(3)按照国家规定,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每年委托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所有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对患职业禁忌证的工人,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对需要进行复检的人员进行复查。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场所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警示标识。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
(5)负责人应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
(6)调整和改善劳动制度,减少职工作业时间,使其工作制度符合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国家规定要求。
(7)该公司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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