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邢台市神圣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MHZX2021-07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邢台市神圣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任城镇彰台村村北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沛忠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霍旭梅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赫学伟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邢台市神圣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任城镇彰台村村北,隶属于邢台市任泽区管辖。该公司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08年5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陈彦殊。
该公司使用的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主要为:钢板50吨、柴油机5台、液力变矩器5台、隔爆型永磁发电机5台、隔爆型发电机调节器5台、照明信号灯20个、矿用柴油机车保护监控仪5台、蝶形弹簧10000片、液压支架软管500米等,主要产品为:矿山液压支架搬运车,年生产矿山液压支架搬运车5台。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修改),该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矿山机械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C3511。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紫外辐射、二氧化碳、其他粉尘、电焊烟尘、臭氧、氮氧化合物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该公司铆焊车间除锈工噪声超标,喷砂机为高噪声设备,该公司喷砂机单独布置在喷砂区内,喷砂区密闭,从传播途径有效降低了噪声对其他工作区的影响;该公司目前为噪声作业人员配备了SNR值为34dB的耳塞,检测噪声最高强度为95.5dB(A),对应抛丸工配戴耳塞后接触值为75.1dB(A),小于85dB(A)。因此,在正常防护下,噪声危害可以接受。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7.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未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该公司已制定整改计划,在新招录员工时,为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以排除职业禁忌证;员工离岗时为其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 |
|
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及公司日常管理,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3)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加强岗位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严禁不戴或者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5)公司与新上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公司应书面告知现有劳动者和外委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应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6)对于噪声作业超标的除锈工岗位,公司应为该岗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做好职业卫生监护工作。劳动过程中,严格监督员工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耳塞或耳罩,防护用品出现损坏及时更换。公司应有计划的更换高噪声设备,采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并设置减震降噪措施,减轻噪声对劳动者影响。
(7)建议公司要按照本报告各岗位作业分级,为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离岗人员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岗处理;对新招录员工,根据岗位接触危害因素特点,进行岗前体检,不安排有职业禁忌员工从事所禁忌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