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邢台仁友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MHZX2021-12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邢台仁友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广宗县大牙线东侧赵寨工业区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沛忠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奎杰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赫学伟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邢台仁友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邢台仁友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广宗县大牙线东侧赵寨工业区,成立于2009年12月23日,隶属广宗县管辖。该公司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新中。
该公司使用的原辅材料及年用量主要有:链轮30万个、左曲柄半成品30万个、钢筋300吨、电泳漆800千克、机油30千克、聚丙烯颗粒10吨等。中间产品为注塑工序得到的注塑盖帽,用于安装至曲柄外侧孔洞处。主导产品为自行车链轮曲柄,设计生产能力:年产自行车链轮曲柄15万套,2020年对现有工程进行扩建后,实际年生产能力可达到30万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该公司属于“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业中的“其他传动部件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C3459。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高温、甲苯、二甲苯、聚丙烯粉尘、其他粉尘、砂轮磨尘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冷锻车间冷锻工、液压工,精工车间拉方工、撑方工、平底工、扫边工、套丝工,红煅车间电炉工、成型工噪声超标。为保护劳动者健康,目前企业为职工配备NRR值为30dB的耳塞,配戴耳塞后对检测噪声值最高强度进行折算后为78.5dB(A),小于85dB(A),因此,在正常防护下,生产过程中噪声危害可以接受。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7.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企业未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该公司已制定相关检查计划,在新招录员工或员工调岗时,为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员工离岗时,为其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该项可基本符合要求。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不符合 |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但已报名,下次组织培训时参加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 |
|
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及公司日常管理,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建议企业按规定每年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3)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按时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该公司冷锻车间冷锻工、液压工,精工车间拉方工、撑方工、平底工、扫边工、套丝工,红煅车间电炉工、成型工噪声超标,企业应加强生产设备的检修、维护作业,避免因设备故障造成噪声值增大,并应制定计划逐步替换为更加先进的生产设备,改善生产工艺,从源头控制噪声危害。
(5)建议企业按时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除年度更新外,当企业营业执照、生产工艺等发生变更时,及时完成变更申报工作。
(6)调整从业人员工作制度,减少作业时间,使其符合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7)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8)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公司与新上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公司应书面告知现有劳动者和外委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应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10)建议公司要按照本报告各岗位作业分级,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离岗人员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岗处理;对新招录员工,根据岗位接触危害因素特点,进行岗前体检,不安排有职业禁忌员工从事所禁忌职业。
(11)该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12)建议企业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管理,严禁不正确佩戴或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