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清河县上进汽车配件厂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MHZX2021-03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清河县上进汽车配件厂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清河经济开发区新世纪大街5号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沛忠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田夏青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清河县上进汽车配件厂位于清河经济开发区新世纪大街5号,隶属清河县管辖。该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法人):张英雨。该公司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600万元人民币。
该公司主要原料为天然橡胶、工程聚丙烯等,主要产品为汽车传动轴吊架总成。设计年生产能力:年产汽车传动轴吊架总成10万套,防尘圈30万个。实际生产能力能够达到设计要求。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该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橡胶零件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2913。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二氧化硫、氧化锌、硫化氢、二甲苯、其他粉尘、石灰石粉尘、炭黑粉尘、聚丙烯粉尘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不符合 |
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未培训取证,已报名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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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及公司日常管理,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对现有防护设施做好维护管理。
(2)该公司虽然本次检测岗位毒物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该公司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应调整工作制度,减少劳动者工作时间。
(4)企业应定期检查厂区范围内的所有告知卡、警告标识和指令标识,如发现有破损、脱落、褪色和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相关规定进行修整更换。
(5)定期修订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组织职工进行应急演练,定期检验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厂区救援人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6)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
(7)当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和评价。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8)该公司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