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河北长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MHZX2021-12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长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邢台市清河县清河羊绒工业园区嵩山南路6号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李沛忠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牛立江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陈涛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河北长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市清河县清河羊绒工业园区嵩山南路6号,隶属清河县管辖。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3月31日,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金:158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王洪超。
该公司使用的原辅材料主要为:三元乙丙橡胶、炭黑、碳酸钙、石蜡油、氧化锌、硬脂酸、聚乙二醇、促进剂、硫化剂、发泡剂、吸湿剂、钢带(用于复合挤出线)、橡胶颗粒(用于生产橡胶密封件),主导产品共三种,年产量分别为:年产复合橡胶密封条60万米、普通橡胶密封条40万米、橡胶密封件5万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1号修订单修订),该公司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橡胶板、管、带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为:C2912。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二氧化硫、硫化氢、氧化锌、氧化钙、其他粉尘、石灰石粉尘、炭黑粉尘、甲苯、二甲苯、乙苯、环己烷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炼胶车间二段密炼工、二段开炼工接触噪声值超标,目前公司为职工配发NRR值为29dB的耳塞,佩戴耳塞后实际接触最大值为80.6dB(A),可满足要求。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7.职业健康监护 |
不符合 |
该公司2021年未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9.辅助用室 |
基本符合 |
该公司共设一间浴室,男女分时段使用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不符合 |
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未培训取证。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 |
|
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及公司日常管理,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对现有防护设施做好维护管理。
(2)该公司虽然本次检测岗位毒物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该公司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应调整工作制度,减少劳动者工作时间。
(4)企业应定期检查厂区范围内的所有告知卡、警告标识和指令标识,如发现有破损、脱落、褪色和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相关规定进行修整更换。
(5)定期修订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组织职工进行应急演练,定期检验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厂区救援人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6)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
(7)当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和评价。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8)该公司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9)受场地限制,该公司目前男女分时段共用浴室,建议企业当条件允许时,增设一间浴室,按要求装设淋浴喷头。
(10)该公司2021年未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已制定相应检查计划。建议企业严格按照相应要求,每年定期为员工进行在岗期间检查。在新招录员工时为其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员工离岗时为其进行离岗时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