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广宗县凯狮儿童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MHZX202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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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广宗县凯狮儿童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冯家寨镇东铺村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伟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孙朝金 |
报告编制人 |
张学伟、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学伟、魏丽花、刘海龙 |
项目简介 |
广宗县凯狮儿童自行车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冯家寨镇东铺村,隶属广宗县管辖。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秀文。该公司总资产17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的产品为童车、学步车、涨锁闸。目前年生产能力:年产童车300000辆、学步车10000辆、涨锁闸500000套。全年工作300天,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比例为100%。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紫外线、其他粉尘、电焊烟尘、聚丙烯粉尘、氮氧化合物、臭氧、二氧化碳、甲醛、丙酮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破碎工、矫正工岗位噪声超标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7.职业健康监护 |
不符合 |
体检人数不足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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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及公司日常管理,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对现有防护设施做好维护管理。
该公司虽然本次检测岗位毒物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该公司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应调整工作制度,减少劳动者工作时间。
企业应定期检查厂区范围内的所有告知卡、警告标识和指令标识,如发现有破损、脱落、褪色和变形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时,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相关规定进行修整更换。
加强岗位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严禁不戴或者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组织接害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对所有接害人员全部进行体检。
本次检测破碎工、矫正工岗位噪声超标,会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当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和评价。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只针对现有生产状况,若因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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