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邢台兴安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MHZX2021-08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邢台兴安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位于邢台市任泽区永康街379号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魏丽花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胡军峰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陈志勇、张学伟 |
评价组成员 |
魏丽花、陈志勇、张学伟 |
项目简介 |
邢台兴安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市任泽区永康街379号,该企业成立于2007年12月,注册资金60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50亩,法定代表人为:安雄飞。该公司使用原料主要为:需维修的液压支架立柱、千斤顶。设计年加工矿用液压支架立柱、千斤顶共5000套,实际年加工矿用液压支架立柱、千斤顶共5000套,达到设计能力的100%
该公司现有职工48人,其中管理人员及后勤人员23人,生产人员25人。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紫外线、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电焊烟尘、铬及其化合物、氯化氢及盐酸、氢氧化钠、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臭氧、甲苯、二甲苯。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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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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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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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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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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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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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该公司未进行上岗前、和离岗体检,在岗期间体检人数不足,体检项目不全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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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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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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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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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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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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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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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基本符合 |
该公司职业卫生公告栏脱色未及时修正更换,生产工艺中增加喷漆工序、公告栏中检测结果未及时更新,职业卫生档案中的运行记录部分填写不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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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在日常运行中及时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运行记录,及时整理归档。
(2)按照本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l88-2014)要求,按监护周期对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对体检中建议进行复查职工及时进行复查,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
(3)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每年及时对已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内容进行更新申报。
(4)应急救援
定期修订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组织职工进行应急演练,定期检验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厂区救援人员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5)该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的用人单位,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6)设置的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7)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
(8)调整工作制度,使其符合国家规定的不超过每周44小时的规定。
(9)定期对检修维护现场防护设施,保证正常使用,镀铬作业场所存在的铬及其化合物为人类确认致癌物和致敏性,镀铁作业场所氯化氢及盐酸可造成急性中毒,建议加强对镀铬和镀铁工序设置的防护设施必须与设备同时开启运行,职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加强维护检修,保存检修和设备运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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