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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邢台市奇星机械厂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2-03-23 阅读:106
报告名称 邢台市奇星机械厂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 MHZX2022-00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邢台市奇星机械厂
地理位置 邢台任泽区邢湾镇王村S324省道北侧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武江海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润珂
报告编制人 武江海、魏丽花、张学伟
评价组成员 武江海、魏丽花、张学伟
项目简介 邢台市奇星机械厂位于任泽区邢湾镇王村,隶属任泽区管辖。,该公司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该公司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有钢板、角钢、H钢、圆钢、方管、槽钢、焊条、焊丝、二氧化碳、乙炔、氧气、水性漆。现生产规模为:混凝土搅拌站设备20套/年。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噪声、紫外线、氮氧化合物、二氧化碳、臭氧、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
评价结论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 符合  
2.设备布局 符合  
3.建筑卫生学 符合  
4.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切割工、组装工、组装工、喷漆打磨工噪声检测结果不符合限值要求,对应操作岗位佩戴耳塞后接触值小于80dB(A)
5.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6.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7.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未进行上岗前时职业健康检查,企业已制定整改计划,新招录员工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为离岗人员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8.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9.辅助用室 符合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符合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13.职业卫生培训 不符合 该公司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取得培训证书,企业已制定计划将按时参加培训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及公司日常管理,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3)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4)加强岗位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严禁不戴或者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5)公司与新上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公司应书面告知现有劳动者和外委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应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6)对接触高噪声LEX,w超过85dB的劳动者制砖操作工,公司应为上述岗位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应制定听力保护计划,要求其作业时必须佩戴具有足够声衰减值的护耳器(如弹性耳塞或耳罩等),并按有关规定严格监督、检查。
(7)建议公司要按照本报告各岗位作业分级,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离岗人员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岗处理;对新招录员工,根据岗位接触危害因素特点,进行岗前体检,不安排有职业禁忌员工从事所禁忌职业。
(8)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时参加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合格证书。
(9)应定期对焊接作业场所尘毒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对通风排尘装置和其他卫生防护装置的效果进行评价,焊接防尘防毒通风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或停用。
(10)采用焊接工艺的企业应设置防尘防毒管理部门或岗位,建立焊接作业防尘防毒设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等规章制度。
(11)企业应定期对焊接作业人员进行防尘防毒教育培训,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焊接防尘防毒知识技能再教育和考核。
(12)电焊烟尘属于G2B系列,即可疑人类致癌物,应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与检修,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管理。
(13)企业防尘防毒管理部门应每年对焊接作业防尘防毒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至少一次检查,对其中不符合焊接作业防尘防毒要求的设施及部件及时进行整改。
(14)该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的用人单位,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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