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内丘万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MHZX2021第044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内丘万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大孟村镇煤京路建滔路交叉口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张学伟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洪亮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内丘万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大孟村镇煤京路建滔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为马春峰。该公司产品为混凝土。目前年生产能力:年产混凝土15万立方米。全年工作260天,达到设计最大生产能力的比例为100%。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修改单),该公司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的“水泥制品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3021。
用于职业病防治经费23.6万元。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石灰石粉尘、矽尘、水泥粉尘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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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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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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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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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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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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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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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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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基本符合 |
未设置浴室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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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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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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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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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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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不符合 |
未设置浴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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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该公司虽然本次检测岗位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调整从业人员工作制度,减少作业时间,使其符合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4)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5)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加强岗位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严禁不戴或者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7)该公司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8)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设置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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