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南和区郝桥镇污水处理厂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MHZX2021-04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南和区郝桥镇污水处理厂 |
地理位置 |
邢台市南和区郝桥镇北部沙洺河东岸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陈丽雪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齐留东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南和区郝桥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邢台市南和区郝桥镇北部沙洺河东岸,该污水处理站总投资5222万元,由南和县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邢台市南和区和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进行建设,建设完成后由邢台市南和区和润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邢台南和县北控源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运维,工作人员均为邢台南和县北控源和水质净化有限公司人员。隶属南和区管辖。
该公司于2020年11月正式投入生产,原辅材料为:PAC(聚合氯化铝)、PAM(聚丙烯酰胺)、次氯酸钠溶液,主要对城镇污水进行处理,设计日处理污水1.5万吨,目前由于收水量不足,实际日处理污水300吨。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工频电磁场(检测项目为工频电场)、其他粉尘、氨、氢氧化钠、硫酸及三氧化硫、硫化氢、氯化氢及盐酸、氯气。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不符合 |
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取得培训证书,企业制订整改计划,待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培训时参加培训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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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该公司虽然对部分噪声源进行了隔离,但工人在这些场所进行巡检或作业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佩戴耳塞或耳罩。
(2)夏季极端最高温度41.0℃,设备运行工在夏季作业时必须采取综合防暑降温措施。
(3)进一步做好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如硫化氢、氨的毒性、健康危害、规章制度、防护措施等。
(4)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档案。每年委托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且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对患职业禁忌证的工人,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同时应按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作场所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包括有害因素的种类、分布、性质、预防对策和防护、卫生标准等)。
(5)防尘毒建议
①加强设备和管道的密闭,减少有毒气体的泄漏与污染。同时应对工作场所加强空气净化和通风换气,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个人防护,以减少作业人员接触高浓度化学毒物的机会。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②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工人防尘毒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对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的认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在工作场所应按规定正确佩带个人防尘用品。
(6) 警示标识建议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示标识,“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至少每半年对警示标识进行一次维修。
(7)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该公司编制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8)防护工程设施管理
该公司应当对防尘、防毒、防噪声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报警仪及通讯报警装置,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
(9)职业卫生管理
该公司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制定公司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应包括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并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