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平乡县赛瑞斯自行车配件厂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名华职现【2021】第023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平乡县赛瑞斯自行车配件厂 |
地理位置 |
平乡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天顺路南侧(申海孵化园内)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杨淑霞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康瑞爽 |
报告编制人 |
马少斐、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平乡县赛瑞斯自行车配件厂(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平乡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天顺路南侧(申海孵化园内),公司成立于2013年3月22日,为个人独资企业,总投资400万元,注册资金300万元,法人:康瑞爽,隶属平乡县管辖。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该公司属于“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中的“自行车制造”,行业分类代码:C3761。
该公司主要原料为零配件;辅料主要为底漆、面漆、罩光金油、稀释剂、贴纸、环保粉末、合金钢丸等。主导产品为儿童童车。设计能力为年产儿童童车40万辆,现生产规模为年产儿童童车40万辆。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乙酸丁酯、苯、甲苯、二甲苯、其他粉尘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基本符合 |
组装车间与喷漆车间的间距虽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车间墙壁均设置侧窗,进行自然采光,为了补充天然光照度不足,在组装车间设置节能灯进行一般照明,在喷漆车间设置防爆灯进行一般照明;组装车间设置侧窗和门进行自然通风、喷漆车间设有集气罩进行局部通风,通过上述通风、照明等措施,该公司建构筑物的通风、照明能够满足要求。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不符合 |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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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该公司虽然本次检测岗位毒物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喷漆车间存在高温危害,易引发职业性中署,公司应加强职业危害应急演练,预防急性职业卫生事故发生。
(4)调整从业人员工作制度,减少作业时间,使其符合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5)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6)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7)加强岗位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为作业人员配置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严禁不戴或者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8)公司与新上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公司应书面告知现有劳动者和外委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应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9)当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和评价。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10)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11)对于职业卫生档案中需更新的内容该公司要做到及时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