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承德市伟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名华职现【2021】第H005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承德市伟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单塔子村松狮线南侧狮子园路14号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马少斐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张继立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承德市伟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单塔子村松狮线南侧狮子园路14号,注册资金10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双滦区管辖。法定代表人为:王伟。
该公司始建于2013年11月25日,主要业务为销售、维修和保养汽车,该公司年维修保养汽车8000辆。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紫外线、电焊烟尘、二氧化碳、氮氧化合物、臭氧、乙酸丁酯、乙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滑石粉尘、砂轮磨尘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基本符合 |
喷漆区布置在钣金区的西侧,但喷漆房和烤漆房自带活性炭过滤棉净化系统不污染钣金区工作环境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符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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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该公司喷漆岗位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规定。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该公司劳动者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应继续保持该工作制度。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组织接害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4)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档案。每年委托由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对职工所接触到的职业危害进行全面的体检。并且要建立个人健康档案,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
(5)积极开展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制定公司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应包括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并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当用人单位因技术、工艺或原材料发生改变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须按规定进行申报变更和评价。若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发生变更时,也须按时申报。
(7)企业应在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或定期检测后,及时将检测结果公布在职业卫生公告栏上。
(8)企业应定期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有损坏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的,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9)建议该公司及时完善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