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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河北金泰森轴承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0-25 阅读:196
报告名称 河北金泰森轴承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报告编号 名华职现【2021】第027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金泰森轴承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临西县阳光轴承产业园区内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李沛忠 建设单位联系人 马国彦
报告编制人 魏丽花、刘海龙
评价组成员 张秋季
项目简介 河北金泰森轴承有限公司位于临西县阳光轴承产业园区内,成立于2011年7月15日,隶属临西县管辖。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4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书孟。该公司使用的主要原辅材料有轴承内圈、轴承外圈、套圈、钢球、保持器等,主要产品为高精密轴承。设计生产能力:年产高精密轴承200万套,实际生产能力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该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滚动轴承制造”业,行业分类代码:C3451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噪声。
评价结论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 符合 ——
2.设备布局 符合 ——
3.建筑卫生学 符合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不符合 无心磨工、双端磨工接触噪声值超标。目前企业为职工配备了SNR值为34dB(A)的耳塞,检测噪声最高强度为97.5dB(A),配戴耳塞后97.5-34×60%=77.1dB(A),小于85dB(A),因此,在正常防护下,生产过程中噪声危害可以接受。
5.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
6.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
7.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该公司体检人数不足,且未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已制定了整改计划,将对全部接害人员进行体检,在新招录员工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为离岗人员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8.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
9.辅助用室 符合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符合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
13.职业卫生培训 不符合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但已报名,下次组织培训时参加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建议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该公司虽然本次未对粉尘危害进行检测评价,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参加职业卫生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4)在条件成熟情况下或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按需增设浴室。
(5)本次检测无心磨工、双端磨工岗位噪声超标,会对劳动者的听力产生不良影响,应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者实际接触水平,设置噪声危害及防护标识,佩戴噪声防护用品,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
(6)调整从业人员工作制度,减少作业时间,使其符合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7)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8)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9)公司与新上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公司应书面告知现有劳动者和外委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应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10)建议公司要按照本报告各岗位作业分级,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离岗人员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岗处理;对新招录员工,根据岗位接触危害因素特点,进行岗前体检,不安排有职业禁忌员工从事所禁忌职业。
(11)该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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