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利用过氧化氢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MHZK2021-F00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保定市曲阳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陈志勇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杜素丽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为曲阳县化肥厂,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2000年2月改制更名为河北田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江涛,注册资本37566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煤制液体燃料生产、液氨、甲醇、硫磺生产;化肥销售。该项目设计生产能力为生产过氧化氢(折27.5%)10万吨/年。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氧化铝粉尘、过氧化氢、磷及其化合物(检测项目为磷酸)、铬及其化合物(检测项目为重铬酸盐)、二甲苯。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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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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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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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噪声检测,一层巡检工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规定,配备了耳塞(3M1270 SNR25dB),佩戴后符合要求。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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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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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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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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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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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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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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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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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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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 |
验收结束后进行变更申报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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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要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接害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将其纳入该公司常规管理活动内容,积极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2)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在日常运行中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整理归档。
(3)每年委托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检查。按照本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l88-2014)要求,按监护周期定期对所有应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全项职业健康检查;需要复查的人员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复查;并且要完善个人健康档案,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
(4)应对噪声检测超标的岗位作业职工的作业时间进行调整,尽量减少职工作业时间,及时发放相应的防护用品(耳塞),监督其正确使用和佩戴;对噪声超标的岗位加固设备基础,在超标岗位设置隔声值班室。
(5)该公司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本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只针对现有生产状况,若因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