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邢台固川建材有限公司固川建材资源循环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报告编号 |
MHZK2021-00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邢台固川建材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邢台市信都区城计头乡城计头村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陈志勇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申庆华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邢台固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城计头乡城计头村,法定代表人:杨延森,注册资本2000万元,占地面积8亩。该公司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石子100万吨、水洗砂50万吨。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该项目属于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业中的建筑用石加工;判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严重。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矽尘、其他粉尘、噪声。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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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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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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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噪声检测,巡检工检测结果不符合GBZ 2.2-2007规定,配备了耳塞(3M1270 SNR25dB),佩戴后符合要求。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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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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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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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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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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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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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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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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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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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 |
验收结束后进行申报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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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要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接害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将其纳入该公司常规管理活动内容,积极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2)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在日常运行中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整理归档。
(3)每年委托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检查。按照本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l88-2014)要求,按监护周期定期对所有应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全项职业健康检查;需要复查的人员应按要求及时进行复查;并且要完善个人健康档案,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
(4)应对噪声检测超标的岗位作业职工的作业时间进行调整,尽量减少职工作业时间,及时发放相应的防护用品(耳塞),监督其正确使用和佩戴;对噪声超标的岗位加固设备基础,在超标岗位设置隔声值班室。
(5)该公司虽然本次检测各岗位粉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6)防尘措施:1、加强对除尘设备和通风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每年定期委托有相应检测资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机构检测粉尘浓度,发现超标,要采取措施。2、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工人防尘知识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对粉尘危害和防治知识的认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工人在有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工作时,要按规定正确佩带个人防尘用品。3、做好作业现场卫生管理,地面经常保持清洁湿润,及时清理地面、墙壁及设备上的浮尘,减少二次扬尘带来的危害。
(7)该公司职业健康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科学性、有效性、提高企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8)该公司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本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只针对现有生产状况,若因用人单位生产工艺、原辅材料等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