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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河北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10-25 阅读:202
报告名称 河北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万吨饲料加工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报告编号 MHZK2021-00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河北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邢台市临西县运河工业园区内肃临路西侧
评价人员 项目负责人 杨淑霞 建设单位联系人 吴鲁涛
报告编制人 魏丽花、张学伟
评价组成员 张秋季
项目简介 河北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临西县东留善固工业园区,法人代表:张旭,成立于2017年10月,由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光明生猪有限公司控股,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农林鸿信投资有限公司(国企)参股,公司注册资本金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养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凭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种畜禽生产许可证从事:生猪养殖、种猪生产及种猪精液经营;凭有效的生产许可证从事: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河北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全自动畜牧场建设于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年出栏各类生猪52万头,全年需要饲料总量约18万吨左右。为满足本公司生猪养殖饲料需求,河北众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临西县东留善固工业园区投资12000万元,建设年产18万吨饲料加工项目。该项目已在临西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临行审备字【2018】54号。项目占地289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902平方米。建设一条饲料生产线。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8万吨饲料。
该项目在可研阶段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通过专家组评审;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并通过专家组评审;目前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完成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期间,生产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谷物粉尘、石灰石粉尘、其他粉尘、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分项结论
评价内容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总体布局 符合 -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符合 -
3.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 符合 -
4.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
5.个体防护用品 符合 -
6.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 符合 -
7.建筑卫生学 符合 -
8.辅助用室 符合 -
9.职业卫生管理 符合 -
10.职业健康监护 符合 -
 
建议 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企业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接害职工职业健康监护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强化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各岗位要严格按照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企业应督促、规范职工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并加强对职工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的检查、考核。
3)严格落实和执行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及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4)切实落实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保障防护设施正常运行,起到有效的防护作用。
6)建议企业落实健康监护制度,建设单位应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对所有接触有害作业工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完善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应告知受检者,对需要医学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按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对于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应及时进行诊治、并进行上报;建设项目根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的各危害因素的职业禁忌证,避免具有职业禁忌证的作业工人从事相关职业禁忌岗位的工作。建议企业在正式投入运行后,在每年高温季节来临前为高温作业人员体检高温;对视屏作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对有特殊健康要求的作业人员如电工作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
7)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要确保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健康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8)公司应认真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结束后30日内进行申报,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9)虽本次检测粉尘因素均符合接触限值的要求,但谷物粉尘为致敏性粉尘,应加强防护。
10)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尽早参加职业卫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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