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名华职现【2020】第067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地理位置 |
沙河市京深高速沙河道口东行200米。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陈涛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宗旭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河北金沙河面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沙河市京深高速沙河道口东行200米。,隶属沙河市管辖。该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总资产8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5600万元人民币,该厂的产品为面粉、挂面、玉米面。目前年生产能力:面粉50万吨,挂面23万吨,玉米面8万吨。该厂全年作业天数300天,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100%。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氢氧化钠、氨、氮氧化合物(检测项目为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尿素、噪声、高温、紫外辐射(检测项目为紫外辐射)、工频电磁场、其他粉尘、谷物粉尘、电焊烟尘、煤尘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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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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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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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501玉米制粉车间制粉工、清理工,502小麦制粉车间清理工,5千吨小麦制粉车间清理工、仓库打包工,2千吨挂面车间二层烘干工、一层东部包装工、一层中部包装工、一层西部包装工噪声超标。目前企业为职工配备了SNR值为31dB的耳塞,检测噪声最高强度为91.5dB(A),配戴耳塞后91.5-31×60%=72.9dB(A),小于85dB(A),因此,在正常防护下,生产过程中噪声危害可以接受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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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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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1名需复查劳动者离职未复查未复查(该企业已告知改名复查人员进行复查,但是该名员工在未复查的情况仍选择离职,目前联系不上)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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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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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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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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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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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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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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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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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企业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要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接害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将其纳入该公司常规管理活动内容,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2)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在日常运行中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整理归档。
(3)每年委托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检查。按照本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l88-2014)要求,按监护周期定期对所有应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且要完善个人健康档案,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
(4)生产车间存在高温危害,易引发职业性中署,应常备防暑药品,同时公司应加强职业危害应急演练,预防急性职业卫生事故发生。
(5)调整从业人员工作制度,减少作业时间,使其符合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6)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7)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8)建议公司要按照本报告各岗位作业分级,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离岗人员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岗处理;对新招录员工,根据岗位接触危害因素特点,进行岗前体检,不安排有职业禁忌员工从事所禁忌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