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河北隆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名华职现【2020】第070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隆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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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威县经济开发区开放路23号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陈涛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刘秀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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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陈丽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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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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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河北隆德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威县经济开发区开放路23号,隶属威县管辖。该公司总资产14154.24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该厂的产品为挂车。年生产挂车180辆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醇、氮氧化合物(检测项目为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碳、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紫外线(检测项目为紫外辐射)、电焊烟尘、其他粉尘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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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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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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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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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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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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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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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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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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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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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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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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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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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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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基本符合 |
该公司工作制度未进行调整,目前仍为每周工作4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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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及公司日常管理,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该公司虽然本次检测岗位毒物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调整从业人员工作制度,减少作业时间,使其符合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4)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5)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加强岗位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为作业人员配置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严禁不戴或者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7)公司与新上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公司应书面告知现有劳动者和外委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应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8)建议公司要按照本报告各岗位作业分级,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离岗人员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岗处理;对新招录员工,根据岗位接触危害因素特点,进行岗前体检,不安排有职业禁忌员工从事所禁忌职业,根据各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0)该公司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