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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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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瑞达净水剂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21-05-17 阅读:232次 |
报告名称 |
河北瑞达净水剂科技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名华职现【2020】第026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瑞达净水剂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西城区西仓路东侧汪洋沟西侧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杨淑霞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史章运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河北瑞达净水剂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河北三源净水剂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5日。于2015年9月8日更名为河北瑞达净水剂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西城区西仓路东侧汪洋沟西侧,注册资金2000万元,法人:牛永华,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隶属宁晋县管辖。该公司原辅材料为:尿素、硫酸(93%)等,主导产品氰尿酸、副产品硫酸铵,经济规模为年产硫酸铵19300吨,年产氰尿酸15000吨。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其他粉尘、硫酸、氨、噪声、高温。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磨料工噪声不符合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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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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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基本符合 |
未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未在高温季节来临前对接触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企业已制定整改计划,按要求进行体检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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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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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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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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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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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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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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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不符合 |
部分未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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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该公司虽然本次检测岗位毒物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生产车间存在高温危害,易引发职业性中暑,氨易引发急性氨中毒,硫酸的使用易引发化学性酌伤,公司应加强职业危害应急演练,预防急性职业卫生事故发生。
(4)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5)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加强岗位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严禁不戴或者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7)公司与新上岗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合同中写明。公司应书面告知现有劳动者和外委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应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等。
(8)建议公司要按照本报告各岗位作业分级,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离岗人员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岗处理;对新招录员工,根据岗位接触危害因素特点,进行岗前体检,不安排有职业禁忌员工从事所禁忌职业,建议企业在高温季节来临前对接触高温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以排除职业禁忌。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10)公司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状评价,每年至少一次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检测评价机构对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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