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卡博特旭阳化工(邢台)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名华职现【2020】第052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卡博特旭阳化工(邢台)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镇石相村西,旭阳经济开发区内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杨淑霞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郝正冉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卡博特旭阳化工(邢台)有限公司位于邢台市襄都区晏家屯镇石相村西,旭阳经济开发区内,成立于2011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4300万美元,法人:黄文龙,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隶属襄都区管辖。该公司现有2条炭黑生产线和15MW发电机组一套。该公司原辅材料主要为:蒽油、炭黑油、添加剂、粘结剂、尿素、消石灰、氨水等,主导产品为硬质炭黑和软质炭黑。现生产规模为:硬质炭黑年产4.4万吨、软质炭黑年产8万吨;年发电1.23×108kWh。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工频电场、石膏粉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甲苯、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 |
2.设备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 |
4.职业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反应工噪声超标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 |
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 |
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 |
9.辅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
符合 |
—— |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 |
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 |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符合 |
—— |
|
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公司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2)该公司虽然本次检测岗位毒物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仍然存在,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3)现场存在一氧化碳、硫化氢、氨等易引发急性职业中毒的危害因素,公司应加强职业危害应急演练,预防急性职业卫生事故发生。
(4)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5)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6)加强岗位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管理,严禁不戴或者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7)公司应书面告知外包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应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等,并督促外委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8)建议公司要按照本报告各岗位作业分级,参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加强离岗人员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岗处理;对新招录员工,根据岗位接触危害因素特点,进行岗前体检,不安排有职业禁忌员工从事所禁忌职业。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10)该公司应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11)在开停车时,由于工艺参数不稳定,易引发急性事故,应注意开停机车的防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