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名称 |
河北正大玻璃有限公司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
报告编号 |
名华职现【2020】第052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正大玻璃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沙河市赞南路西杜村村东 |
评价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陈志勇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孔社魁 |
报告编制人 |
魏丽花、刘海龙、陈涛 |
评价组成员 |
张秋季 |
项目简介 |
河北正大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位于沙河市赞南路西杜村村东,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孔社魁,占地面积26.4万㎡。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22日,注册资金壹亿元,该公司主要采用浮法玻璃生产工艺生产平板玻璃。 |
建设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噪声、高温、紫外辐射、工频电场、一氧化碳、矽尘、石灰石粉尘、白云石粉尘、煤尘、氨、二氧化锡、二氧化硫、碳酸钠、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其他粉尘、氧化钙、硫化氢、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 |
评价结论 |
职业病危害现状分项结论
项目 |
判断 |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
1.总体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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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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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卫生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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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职业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摇筛区上料工、成品工段切裁工岗位噪声超标,为职工配备了SNR值为25dB的耳塞,佩戴后,其实际接受的等效声级小于85dB;摇筛区上料工矽尘超标,为职工配备性能为KN95的防尘口罩,通过佩戴防尘口罩,职工实际接触的粉尘浓度符合职业卫生接触限值。保窑工、熔化工高温检测结果超标,作业人员只是在巡检过程中会接触到高温,该项目针对产生高温的场所设置了宽大的天窗,合理组织热源进行排放,同时在熔化、成形、退火窑等处设置冷却风机,可以有效降低高温对人体的危害。 |
5.职业病防护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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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应急救援设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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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职业健康监护 |
符合 |
。 |
8.个人防护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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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辅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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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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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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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职业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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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职业卫生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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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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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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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
针对分项结论中存在的问题,对该公司职业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应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要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接害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等工作,将其纳入该公司常规管理活动内容,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提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整体水平。
(2)按照国家规定,及时更新职业卫生档案。在日常运行中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整理归档。
(3)每年委托具备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检查。按照本报告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结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l88-2014)要求,按监护周期定期对所有应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且要完善个人健康档案,以便早期发现、早期治疗各种职业病。
(4)该公司摇筛区上料工矽尘检测结果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建议企业对粉尘超标的摇筛区通风除尘系统加强维护,加强筛料机的密闭操作,减少作业岗位的粉尘浓度。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佩戴 KN95型防尘口罩,且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5)该公司个别场所噪声强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因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因素仍然存在,必须采取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佩戴耳塞或耳罩,且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并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6)该公司所在区域年极端最高气温42.7℃,年极端最低气温 -22.3℃,应注意高温中暑和低温冻伤。
(7)该公司应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对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
(8)调整从业人员工作制度,减少作业时间,使其符合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