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工作指南》的通知 冀安监管办〔2015〕82号
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的评审工作流程,统一评审行为,规避评审风险,提高评审质量,省局组织编写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后,各评审单位要严格遵循《指南》要求,认真开展评审工作,建立系统化的过程控制文件,按规定流程运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做到问题可追溯,效果可跟踪。各级安监部门要以《指南》为依据,开展对评审单位标准化评审过程的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5日
附件列表:
1: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审工作指南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
第一章 综 述
一、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审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程序,统一评审行为,确保评审质量,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向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通过有效评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促使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评审工作指南。
二、评审工作原则
评审单位及其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三、评审类型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达标期限和性质来分,可分为初次评审、期满复评。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按评审方和评审申请企业关系,可分为企业自评和机构评审两种类型。本评审工作指南是指机构评审。
四、评审工作程序
评审工作程序是评审单位对被评审企业评审的工作流程。它主要有评审准备工作和现场评审两个阶段。
评审准备工作阶段主要有文件审查、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和编制评审方案三项工作内容。评审方案决定评审过程。
现场评审阶段主要有现场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和上报评审报告及评审材料三个工作过程。评审过程决定评审结果。
评审工作程序见下图:
评审工作流程图
第二章 评审准备工作
评审准备工作包括:
——文件审查;
——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编制评审方案;
——评审工作文件准备;
——现场评审方案函告申请企业。
一、文件审查
评审单位收到申请企业材料和委托书后,在现场评审前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文件审查报告中主要包括审查申请企业材料是否具有“冀安监管办〔2014〕147号文件中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附件2《企业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申报资料清单》和附件3《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否决条款》”的内容,这些内容从形式上是否符合要求,文件审查报告中的结论要明确给出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评审的可能性。
二、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评审单位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三、编制评审方案
评审单位根据申请企业的行业、企业规模等特点编制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包括:确定评审范围、确定评审依据(评审办法、评定标准等)、确定评审时间、组成评审组、指定评审组长、选定评审方法、明确评审要求等内容。评审方案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查转安监部门批准。批准后的评审方案评审单位函告申请企业。
1、评审范围确定
首先确定申请企业的评审范围。评审范围是组成评审组、确定评审依据和评审时间的基础。评审范围描述一般为企业名称、产品(服务)、区域。一个企业名称下可能有多个产品,这些产品可能不是同一个行业。一个企业名称下可能有多个生产经营区域,这些生产经营区域可能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因此,需要详细描述。
2、评审依据确定
评审依据一般包括评审管理规定、评定标准等。评审管理规定一般为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或考评办法等,如《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冀安监管办〔2014〕147号)、。
3、评定标准确定
根据申请单位生产实际情况和特点,按行业分类标准,判别申请单位所属的行业和专业,确定适用的评定标准,并对所运用标准的适用性进行分析。
(1)国家或省已经出台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应优先使用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2)国家、省未制定该行业(专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的,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安监总管四〔2011〕128号)、《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进行评审。
(3)根据申请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准确把握行业及专业类别,识别确定评定标准。当不能清晰确认申请企业属于哪一个行业时,应进行行业论证分析,认定属于的行业和使用的评定标准。当申请企业分属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业(专业)时,按行业(专业)选定评定标准后逐一评审,出具行业(专业)评审报告,行业(专业)达标后颁发行业(专业)证书。只有对申请企业包含的行业(专业)全部评审达标后,才能颁发申请企业的整体证书。
4、评审时间确定
按照企业类型、规模等因素计算评审工作量。原则上,单个企业的现场评审时间不得少于1天,大型企业现场评审时间不得少于2天。
5、组成评审组
按照申请企业评审时的评定标准中的管理、生产工艺(服务流程)、设备设施及作业现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单位应规定评审组长、评审员、评审专家的职责。
规模以上企业现场评审时,评审组至少由5名以上具有相关专业评审资质的评审人员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2名。
机械等行业小微企业现场评审时,小型企业至少配足相应3名以上评审人员,其中2名以上具备行业评审资质的评审员,1名以上在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备案的相关专业评审专家。微型企业至少配足相应2名以上评审人员,其中1名以上具备行业评审资质的评审员,1名以上在河北省安全生产协会备案的相关专业评审专家。
6、指定评审组长
评审组长主导评审工作的全过程,对评审工作质量起着关键作用。在评审组的评审员中指定评审组组长,评审组长应具有组织和沟通能力,对评定标准掌握准确和熟知行业特点等。
7、评审方法
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查证一般采用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按照有形式、有内容、有效果,有运行痕迹可追溯的方法进行。
采用抽样评审方法时,要随机选择样本,使样本有代表性。
——评审机械制造企业时,基础管理考评部分,对人员抽查考评数量不少于现场(或在册)人数的10%;设备设施安全考评部分,按设备设施及物品的拥有量(H)比例抽样:
H≤10,抽100%;10<H≤100,抽10台; 100<H≤500,抽10%;
500≤H≤1000,抽50台; H>1000,抽5%
——评审其他行业企业时,按照本行业抽样方法进行评审。没有规定抽样方法的,按照评审机械制造企业的抽样方法进行评审。
四、评审工作文件准备
评审人员在现场评审前应准备所使用的文件资料、评审技术指导书、评审检查表和评审记录表单等。
第三章 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包括:首次会议、现场分组评审、小组分析汇总、组内会议形成评审意见、与企业领导层沟通、末次会议;编写评审报告。
现场评审在被评审企业现场进行,评审过程中将召开一系列会议;评审前准备会议、首次会议、评审组内部会议、评审组与被评审企业沟通会议、末次会议。在评审活动中如发现严重不符合项,应及时召开临时沟通会,通报评审发现的重要信息。
一、评审组预备会议
评审组长主持召开评审组预备会议,要求评审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内容:按照评审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评审组长介绍申请企业概况、企业自评情况、重大危险源和较大风险及工艺流程;现场评审计划进度;评审组成员分工;现场评审注意事项等。
二、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参加人员:评审组全体成员、被评审企业领导层、中层领导、安全员、自评人员和相关人员。会议由评审组长主持,并作首次会议的发言,发言中对有关评审工作提出说明和要求。会议时间一般为30分钟左右。首次会议事项有:双方介绍参会人员;听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介绍;确认评审方案的内容是否有变化或需要调整,如现场评审日程进度、评审范围等;说明评审组成员分工和现场评审的方法和方式;确认企业需要评审组回避的事项并作出对评审结论影响的判断;宣读保密承诺和公正性声明;告知企业应给予的必要配合并确认企业配备的陪同人员;说明评审组的工作纪律。首次会议形成的纪要及会议签到表为评审报告内容之一。
三、现场分组评审
现场评审一般以评审小组对照《评定标准》条款进行。首次会议结束后,评审组首先对被评审企业领导层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审,形成领导层评审记录。领导层评审结束后,评审小组的评审人员在企业陪同人员陪同下,按照评审方案和样本及评审路线,选定评审方式进行现场评审。
1、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应根据行业《评定标准》和行业要求及特点划分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一般按照《评定标准》的要素分为管理组、设备设施组、作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组(或作业环境组)。设备设施组可以细分为机械设备组或工艺设备组、电气设备组、燃爆设备组。
机械制造企业,评审小组一般按照《评定标准》的项目分为基础管理组、机械组、电气组、燃爆组、作业环境和职业健康组。
2、评审方式
现场评审一般按专业、按要素、按部门、顺向追踪、逆向追溯等方式进行检查和诊断。
3、现场检查与诊断
根据评审方案和企业具体情况,评审组按照评审方案与被评审企业确定的评审样本和评审路线,对照《评定标准》条款,使用检查表进行检查和诊断,评审人员应做好评审记录,记录保存期至少3年。企业应为每一个评审小组配备至少一名专业技术过硬人员全程陪同。
四、评审组内部会议
现场分组评审结束后,评审组需要独立召开内部会议。现场评审完成后,各小组对照适用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给分点、扣分点、不符合项等进行分析汇总,完成小组评审意见,各个小组形成问题清单。将各小组评审意见和问题清单进行汇总,综合分析、系统判断,评审组内部会议形成评审组意见和组内不符合项清单,并给出现场评审结论和等级推荐意见。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
五、与领导层沟通
在评审组内部会议形成了现场评审结论后,末次会议前,评审组就发现的不符合项和现场评审结论与企业领导层进行沟通。企业负责人对发现的不符合项承诺制定整改方案和控制措施及整改完成时间。企业主要负责人在评审报告(结论页)上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六、末次会议
末次会议仍由评审组长主持,出席会议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由各小组组长说明小组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并宣布小组评审意见,评审组长宣读现场评审结论和等级推荐意见。末次会议形成的纪要及会议签到表为评审报告内容之一。
七、评审报告
由评审组长形成评审报告,并完成现场评审的整体材料。评审组长对评审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评审报告应按照《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冀安监管办〔2014〕68号)进行编制。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提交评审组织单位并网上提交。
八、影像资料
评审单位在现场评审过程中应留下评审痕迹,其中包括评审人员在被评审企业评审活动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至少有:评审组全体人员在厂门口合影、首次会议照片、评审人员现场评审照片、末次会议照片。照片彩色打印并装订在评审报告附录中。
第四章 编制依据
1.《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冀安监管办〔2014〕147号)
2.《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冀安监管办〔2014〕148号)
3.《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冀安监管办〔2014〕68号)
5.《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冀安监管办〔201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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